玉袅
温茜想了想说:“等回去我请你看我的大金镯子?”
毕竟做人要礼尚往来的嘛!
听到大金镯子的胡蝶儿都木了, 她看着温茜问:“你为什么要买金镯子?”
金子这么好的东西,做成别的东西不好嘛,镯子多俗啊。
“当然是因为我喜欢啊。”温茜想都不想的说。
说完这话, 她也看向胡蝶儿……
就这么说吧,如果不是胡蝶儿及时向她的大金镯子道歉, 她们两个差点就要分道扬镳了!
而且为了两人岌岌可危的友情着想,等到了首饰楼, 胡蝶儿去找人订金子做的长枪, 温茜则是去看金首饰,趁着青冉姐没来,温茜订了一套金首饰。
什么叫做一套,就是从头到脚全都是金的, 她挑的形状, 由首饰楼这边的老师傅给坐做, 一个月后来拿。
因为两人是分开订做的东西, 彼此不知道对方订做了什么, 所以等离开的时候,两人还是好朋友, 也默契的不提自己订做了什么。
离开首饰楼, 胡蝶儿摸着肚子说:“我饿了。”
她一心来首饰楼, 都没顾上吃晚饭。
同样没吃晚饭的温茜也摸着肚子说:“我也饿了, 咱们去哪儿吃晚饭啊?”
让她回去做饭, 那是不可能的!
两人再次对视一眼,默契的直奔酒楼而去,出都出来了,怎么能不吃点好的呢?
胡蝶儿在旁边说:“你别怕,只要咱们回去的时候给两个小孩带点好吃的, 他们就不会闹,我有经验。”
对于哄孩子这事,她是相当有经验啊。
“我不怕。”温茜看她一眼悠悠的说。
就算闹,那俩孩子也不会闹她,所以她不需要安慰。
胡蝶儿:“……”
这可真是她的好朋友。
一路磕磕绊绊的到了酒楼,两人直接在楼下靠窗的位置坐下,点菜,因为是晚上,再加上温茜不喝酒,所以蝶儿也只多要了一壶茶。
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,胡蝶儿托着下巴说:“和京城相比,我还是更喜欢这里,这里更自由一点。”
不是因为这里时不时打仗,也不是因为在这里能让她上战场,而去因为这里的人看着更有活力,更有奔头,而不像是京城,哪怕是天子脚下,也有许多普通百姓惶惶恐恐。
“大概是因为这里的官少。”听懂胡蝶儿话里意思的温茜笑着说。
京城那是什么地方,一个国家的中枢,随便惹到一个人,说不定就是哪个官员家里的亲戚,啧啧,在那样的情况下,普通老百信很害怕的好嘛!
哪像边城啊,唯一的敌人就是大越,而面对大越也不用忍着,拿着菜刀上就是了,打赢了是赚的,打不赢……
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!
还别说,这么一想,觉得在这里呼吸都顺畅了!
胡蝶儿轻哼一声说:“反正我喜欢这里,下次表哥再想把我送回京城,我就让表嫂在这里给我找个婆家。”
这样她就不用在县衙住着,也不用让她往外赶了。
而听到这话的温茜直接翻了一个白眼,她没好气的说:“我给你支个招,你都不用找你表嫂,你直接去找闵将军,让他在占家军给你介绍一个,这样不仅快,而且以后都不用担心被赶走,毕竟占家军就是镇守边城的。”
为了不回京城,就要在这儿找个婆家,这可真是个……
大聪明啊!
大聪明胡蝶儿完全听不出温茜的反讽,她甚至还拍着手开心的说:“对呀,我怎么没想到呢,你这个主意啊!”
这下温茜没忍住顿住了,她蓦地扭头看向蝶儿,这是真开心还是假开心?
看温茜这样,胡蝶儿没忍住再次哈哈大笑:“哈哈哈,我逗你玩呢,你不会当真了吧?”
她怎么可能会为了留在边城而随便嫁人,再说了,她来都来了,她表哥想把她送走?
做梦呢吧!
确实当真了的温茜:“……”
她有些生气的瞪了蝶儿一样,没好气的说:“走了,赶紧回去了。”
也不看看这都什么时候了,再不回去,小心冬儿把成衣店给闹翻了。
抬头看了看天色,胡蝶儿有些着急的说:“快快快,是该回去了,再不回去,表嫂就要来接了。”
至于冬儿闹不闹的,倒也没那么重要,重要的是她表嫂啊。
接下来两人又买了些零嘴,咳咳,这下时间更晚了,路上都见不到几个行人了。
胡蝶儿看着温茜说:“走,我带你抄近路。”
说完拉着温茜就往旁边的小巷子里钻。
温茜一边跟着她走,一边有些担心的问:“你确定这近路能回到药铺?”
她怎么不知道这边有近路啊?
胡蝶儿头也不回的说:“当然能,你就放心吧,人有人道,贼有贼道,而且以我的武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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